矮人法律探源
這本書是講述鍛莫人源自高等精靈文化的法律和習俗發展的歷史。
簡而言之,根據目前我所能查到的波茲莫部落發展的軌跡,我相信它在各方面都足以與高等精靈法律的發展相媲美。早期的奴隸和動物僅僅是屈從於主人,這在後來的夏暮島上就演變成了擁有者手中可供交易賠償的財產。
這與我們今天討論的法律研究又有什麼關係呢?最近五百年間每一條記錄的判決都證明瞭目前為止傲爾特莫法律對我們自身的影響,特別是傲爾特莫法律中的主人奴隸法。它表明我們仍沿用高等精靈法官的判詞至今。馬上我就會展示傲爾特莫習俗是怎樣滲透進鍛莫人的法庭中的。
卡恩達.瓦切(P.D.1180)的法律中規定:「如果一個奴隸殺死了另一個自由人,那麼這個奴隸的主人必須賠償給受害者親屬三件精密儀器以及奴隸的屍體。」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條例,同樣的道理甚至都適用到百夫長殺害平民的案例上。「如果一個阿尼蒙庫利在普通的刑訊臺上殺死了平民,受害者的親屬可以在三十天內將這個阿尼蒙庫利分屍並各自取走他身體的一部分。」
將之這與德哈克提到的丹瑪爾森林中粗魯的獸類相比我們能有很多收穫。「如果一隻沼澤虎人被一隻亞龍人殺死了,他的家人不向那個亞龍人報復就會很丟臉。或者這樣說吧,進一步講,如果一隻沼澤虎人從樹上摔死了,那他的親屬也會砍倒那棵大樹,扯碎它的樹枝並散佈到森林到處以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