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人毛皮商的自白
明天就是我的死期。監獄看守人問我最後一餐想要什麼。
「給我紙,」我說。「還有羽毛筆跟蠟燭。」
或許領主會想要一份自白書,但我寧願做點什麼打發時間。
當我父親的後宮遭祝融焚毀,全家的財產因而付之一炬,我和哥哥流落艾斯維爾省的街頭乞討。我永遠記得我們第一次扒竊一名旅人錢包的情況,那次根本就是碰巧。我們只是輕輕伸出爪子,錢包就落入我們掌中。那一天,我們吃得好豐盛,而且睡在溫暖的床上。我們已經好幾個月沒有這麼舒服地過夜了。
很快的,我和哥哥開始逞兇鬥狠。我們加入的幫派只把我們當成骯髒的孤兒,確實,那就是我們的身分。我們偷拐搶騙,出手傷人然後逃亡,多年來的放蕩與艱困生活讓我們付出代價。我跟一個酒醉的亞龍人械鬥,因此失去了半個左耳。
我不想再繼續這樣的生活,但我哥哥卻懷抱更遠大而美好的夢想。
我哥哥打算前往賽瑞迪爾省,成為合法的商人。我們連計劃都想好了:據說北行的商隊滿載珠寶,只要再大幹最後一票就好。
可是計劃出了錯。我哥哥無法讓馬匹及時停住,而我只能無助地站在一旁,眼睜睜看著馬車翻落峭壁。當我翻找著殘骸時,內心的悽愴轉為興奮。我沒找到珠寶,但是卻有為數眾多的奢華狼皮、海象牙和長毛象皮,這些足夠我去賽瑞迪爾省好幾趟了。我可以追隨眾多虎人的腳步,成為一名旅行商人,擁有正當的職業。
正當我忙著把所有毛皮收進行囊時,我看到哥哥支離破碎的軀體。他的耳朵還有餘溫,我伸手替他闔上雙眼,最後一次了。這是他的夢想,他會希望我繼續完成的。不過我想要的是……唉呀,商隊守衛來了,我必須趕緊離開,但我不能留下他的屍體,任其腐爛。
我的第一張皮,是哥哥捐出來的。那應該是種紀念品。當我在黑暗的銷贓者小屋中,沉甸甸的錢幣落進我的掌心,然後她看著我哥哥的皮,接著出了三倍於其他皮毛的高價。一陣反胃感湧上我的喉嚨,不過時間並不久。我知道在黑市買賣這種非法奢侈品的意義:是價值,是需求,是敬重。
這才是我要的。
後來就沒那麼難了。只要找條暗巷,一手掩住口鼻,然後俐落一畫,接著在目標流血時,輕輕托住軀體。我的動作越來越快,下刀精準又流暢。我一個動作皮就掉了,商品毫髮無傷、一體成形。
財富滾滾而來,我成為家族中前所未有的富豪。但我非常謹慎。我的堡壘據點隱密,而且固若金湯。我聘用以前的僱主。到野外狩獵時,我們只選擇少有人煙的路徑,而且不時變更地點;如果是在城市,則輕手輕腳地在陋巷活動。我後來有錢到不需要親自動手。
彩色拼接毛皮最受木精靈歡迎;亞龍人喜歡完全去皮且鞣過的生皮;獸人把厚實、防水的亞龍人皮革看作珍品。至於人類,最常購買的則是尾巴和耳朵。雖然我必須雇用鍊金師和技藝高超的工匠,才能迎合某些顧客的特殊要求,但我絕不多嘴,何必把金子往外推呢。
如今,我是個囚犯。也許是我變得大意了,也許我在翻雲覆雨時不小心洩漏了太多秘密。那次的突襲簡直是大屠殺。我奄奄一息地被他們抓走。這絕對是他們的致命錯誤。我的敵人一定要把握殺死我的機會。
我有一個開鎖器,而我牢房北面的牆並不堅固。明天,我的頭不會落地。
我的交易還沒結束。永遠都有買家。有一天,我會出賣我自己的皮,價格將高如國王的贖金,因為我已成傳奇。而你,則會在水溝裡腐爛發臭。
——毛皮商人